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,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哪些费用?
发布时间:2019/07/24
1、公民遭受人身损害,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: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后续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残疾赔偿金、残疾辅助器具费、鉴定费、康复费、后续护理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财产损失。
2、如果公民因交通事故死亡的,其近亲属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: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亲属误工损失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财产损失。